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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0届特殊群体毕业生数据库建设及帮扶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3-23 19:41:51    浏览次数:


关于开展2020届特殊群体毕业生数据库建设及帮扶的通知


为了切实做好特殊群体毕业生(含:湖北省毕业生、贫困家庭毕业生、残疾人家庭、少数民族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毕业生且目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,需要帮助就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)的就业帮扶工作,建立和完善特殊群体毕业生帮扶机制,请各院(部)认真组织排查、遴选特殊群体毕业生,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措施,大力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和分类服务工作。具体工作要求如下:


一、高度重视,认真排查

特殊群体毕业生数据库建设及帮扶是做好2020届毕业生工作的重要内容,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就业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,充分体现对毕业生的关心关爱。

请各学院按照特殊群体毕业生条件,认真组织排查、遴选特殊群体毕业生并建立特殊群体毕业生数据库,并按照通知要求报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备案。


二、分类指导,精准帮扶

在毕业生就业推荐方面,要对特殊群体毕业生进行重点指导、重点培训、重点推荐和精准帮扶。


1、“一对一”就业指导


根据特殊群体毕业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,做好分类指导和“一对一”的就业指导,通过定期开展个别谈心、个别咨询等有效的网络手段,有针对性的提供职业生涯规划、职场形象、就业政策、就业技巧、职业素质拓展等方面的指导,及时帮助他们了解自己、探究职场、关注就业形势、掌握就业政策、更新就业观念、调整就业期望、提升就业能力。


2、“点对点”就业信息服务


毕业班辅导员要及时了解特殊群体毕业生的所思所需所急,通过短信、电话、电子邮件、QQ、微信、学院就业网等多种载体,“点对点”为特殊群体毕业生及时提供信息,加大就业信息精准服务力度。


3、就业岗位拓展及推介


协同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充分利用社会资源,多方开拓优质就业单位,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,积极为特殊群体毕业生提供充足且适合的就业岗位;充分发动特殊群体毕业生踊跃参与学校组织的网络招聘会、空中宣讲会,利用好校院两级提供的就业相关网络资源,主动提升网上求职技能,提高就业竞争力。


4、适当经济补助

学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通过临时困难补助、就业经费等方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销部分求职路费和住宿费用,降低学生的经济负担,提升学生求职的积极性。


5、心理压力疏导

加强特殊群体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做好毕业生的心理危机排查和心理压力疏导工作,在心理指导中心的指导下,充分利用网络手段,采取网上预约心理咨询、心理团体辅导和邮件咨询等形式,帮助毕业生分析就业困难的原因,引导其树立良好的就业心态,克服恐慌、焦虑、浮躁的心理,制定切实可行的求职措施。


各学院的特殊群体毕业生数据库(见附件)电子版以及具体帮扶措施电子版请于331日前传至邮箱whjygl@163.com


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03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