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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后的报到证、户口等有问题如何处理?

发布时间:2019-03-26 08:32:31    浏览次数:



为方便我校毕业生在离校后办理相关就业手续,现将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说明如下:

调整改派指毕业生离校后因就业状况发生变化所办理的手续

档案问题请咨询:0631-5688329;

户口问题咨询保卫处:0631-5688296;

党团组织关系问题咨询各学院辅导员;

一、毕业生调整改派流程

1.如果去山东省人社厅或山东省内各地市人社局做改派,必须先在山东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完成相关操作。

2、毕业生在办理完改派手续修改报到证后,才能持修改后的报到证、原户口迁移证到公安部门或学校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证改签手续。

3、改派时间

原派遣单位为签约单位的,改派时间为毕业后两年内。

原派遣单位为生源地人事部门的,改派时间为毕业后三年内。

4、改派流程

1)改派至山东省内的:

A:从生源地人事部门或原签约单位改派至山东省内单位的

首先:先完成省网网签

其次所需纸质材料为:原签约单位解约函(报到证回生源地的不需要此材料)、报到证原件、与省内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(网签后省网系统打印版)。

办理部门:

单位所在地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

B:从原签约单位改派至山东省内生源地人事部门的

所需纸质材料:原签约单位同意解约函、报到证原件。

办理部门:单位所在地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

2)改派至山东省外的,说明如下:

A:与省外就业单位新签订就业协议的:

所需纸质材料为:原签约单位解约函(报到证回生源地的不需要此材料)、报到证原件、与省外单位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书。

办理部门:

原派遣单位与改派单位属同一省市,改派手续办理部门为所在省市人社厅(个别省人社厅可能不受理此业务,建议先咨询后再前去办理。

原派遣单位与改派单位不属同一省市的,在省网上录入省外协议书后,携带材料去山东省人社厅办理。

B:与原签约单位解约改派至省外生源地人事部门的

所需材料:

原签约单位解约函、报到证原件。

办理部门:

原派遣单位与生源地属同一省市,改派手续办理部门为所在省市人社厅(局)。

原派遣单位与改派单位不属同一省市的,改派手续办理部门为山东省人社厅。

二、毕业后放弃升学并办理报到证流程

已按照升学列入学校就业计划的毕业生,因特殊情况申请不再继续学习的,需要办理报到证待等手续的,需由本人持个人申请、录取通知书原件、录取单位教务部门出具的退学证明,于毕业当年12月底前向学校就业中心申请补办派遣手续。逾期不再办理。

升学一年以上的毕业生不再予以办理报到证。

三、报到证丢失补办手续

毕业三年内,如报到证丢失,需持报到证副本(档案中白色一联),单位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,学校出具的报到证遗失证明三样材料,前往山东省人社厅办理。

毕业三年后报到证丢失不再补办。

四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方式

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(省人力资源市场西楼一楼政务大厅)

电话:0531-12333

山东省厅关于办理就业手续的相关通知:

http://www.sdbys.cn/art/2014/12/30/art_3356_68962.html